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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设立
发布日期:2016/3/29 来源:
    山东省金融网讯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称“国投”)、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投保”)在北京签署《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合作协议》,三方将共同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项目融资风险补偿试点工作。
  按照合作协议,国投所属的中投保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委托,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的运作管理。中投保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监督指导下,联合股权投资基金、地方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等合作机构建立工作体系,将60%以上的风险补偿金用于补贴合作担保机构,最大限度地发挥风险补偿金的杠杆放大作用。风险补偿金将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协同联动,共担风险,为创业投资基金已投资企业提供债权融资担保服务,全方位支持企业发展。风险补偿金首批选择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武汉、西
安、沈阳)进行试点,未来视资金运作效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此次设立风险补偿金,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政府投资使用方式,通过担保补贴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有关要求,针对市场失灵环节进行的探索。目前,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企业由于抵押物少难以获得银行贷款。通过风险补偿金可探索引导金融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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