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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累计拨付12.79亿资金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2016/8/5 来源:
    山东省金融网   近日,山东省2016年第二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揭晓,各设区市“用数据说话”,共兑付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949万元。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已拨付专项资金12.79亿元用于防治大气污染。
 
    日前,山东省环保厅发布二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二季度全省十七地市补偿总金额为2949万元,其中获得补偿资金最高的为济宁市,金额为522万元,其次为淄博市460万元,由于同一时期内空气质量恶化,这一次,威海市按照规定要向省政府反交264万元补偿资金。
 
    从全省整体情况看,山东省二季度大气环境质量较同期有所改善,细颗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三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9.8%21.6%2.9%,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持平。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山东省财政累计已拨付专项资金12.79亿元用于防治大气污染。资金被用于省会城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兑付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和第四时段考核奖励、支持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去年下半年以来,山东各地空气质量恶化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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