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融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3月13日、14日,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在市影剧院广场和黄河家园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活动,现场进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宣传,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上街头、进小区。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向群众讲解金融风险防范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联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协会按照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内容编印了宣传彩页,向来往市民讲解作为金融消费者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金融消费相关风险提示和协会投诉受理范围处理程序等。通过板报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消费维权指导、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解答、邀请媒体采访宣传等方式,现场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同时,强化对主题的宣传,广泛传播“权利•责任•风险”理念。现场展出板报8块,悬挂横幅标语6条、展架5个,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并处理消费者投诉2起,接受消费者咨询10余例。
协会紧紧围绕新《消保法》的贯彻落实,宣传“新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权利和五种争议解决方式。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方面的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自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协会组织各会员单位签订行业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