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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3亿元中小企业续贷周转资金半年滚动发放翻倍
发布日期:2015/4/2 来源:
    山东省金融网讯   2014 年9月,五莲县出台《五莲县中小企业续贷周转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由五莲农商银行设立续贷周转资金3亿元,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偿还银行贷款的短期资金,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半年来,共为41家企业提供续贷周转资金89笔,滚动发放资金6.9亿元,有效发挥了“断点续接”功能。

    根据《五莲县中小企业续贷周转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续贷周转资金的企业需事先准入,准入企业分规模以上企业A类、B类、C类和小微企业,分别交存使用续贷周转资金保证金不低于2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企业使用续贷周转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交存保证金的15倍,最高不超过20倍,单笔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 万元,使用时限最长不超过20天且不跨月度。

    为激励五莲农商银行积极开展续贷周转资金业务,县财政每年在续贷周转资金累计投放额1%以内,按实际贷款损失额给予坏账损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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