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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深化纳税信用
发布日期:2015/5/12 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山东省国税局与地税局紧密合作,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联合开展了201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全省参评纳税人共计44.56万户,共评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27018户。除通过各种途径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外,山东省国税局不断强化评定结果的应用,积极参与和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制定实施办法,规范信用评价程序
 
    一是丰富制度内容。根据总局两个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深入调研,在充分总结前期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下发了《山东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从纳税信用信息采集、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信用评价的确定、纳税信用评价的发布、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对全省开展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内容、标准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
 
    二是完善组织机构。《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设立纳税信用管理委员会,负责纳税信用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工作;管理委员会在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下设办公室,由纳税服务、法规等有关部门组成,具体工作由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是严格规定程序。纳税信用评价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为每年31-315日,税源管理部门对纳税人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核实;316-325日,县(市、区)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纳税人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进行信息交换;326-331日,县(市、区)级纳税信用管理委员会确定纳税人的信用级别。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逐级开展对全省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等相关部门的纳税信用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对总局两个公告、《山东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及数据来源、评价系统操作,以及纳税信用分类管理服务措施等进行了专项培训,确保了有关人员对新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指标体系和系统评价流程的全面理解和掌握。
 
    完善评价系统,全面实现自动评价
 
    一是升级改造山东省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为保障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动态管理、结果应用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山东省国税局根据总局制定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扣分标准,结合金税三期系统进一步升级改造了“山东省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实现了全省纳税信用分数计算、级别确定、异议复评、动态管理、级别证明打印、级别自我查询和查询统计等功能,确保了纳税信用管理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是提高系统运行效率。系统数据由省局统一自动采集。系统的数据来源主要包括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和外部数据导入三部分,对总局《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规定的95项评价指标全部实现省级集中自动采集。系统自动计算纳税人信用评价分值,并清分到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级别核实和确认。通过纳税信用级别的信息化评价和管理,减轻了基层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规范系统操作。专门编制《纳税信用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对系统操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描述,并把总局、省局纳税信用管理的相关文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说明,以及纳税信用管理系统指标信息说明等作为附件内容进行了编录,全省涉及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人手一册,进一步保障了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丰富系统功能。系统提供纳税人信用级别证明打印功能,并自动套印显示主管税务机关公章。在非级别评价期间,对发生直接降级的纳税人,系统可打印纳税信用级别调整通知书并告知纳税人。通过与山东国税门户网站、网上办税平台和手机APP链接应用,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信用级别自我查询服务。完善系统查询统计功能,主要包括一户式查询、综合查询、行业统计、分值计算结果查询、评价结果统计等,方便税务人员对纳税人评价和级别信息的查询,并支持导出excel功能。
 
    提升纳税信用知晓度,营造诚信纳税氛围
 
    一是丰富宣传媒介。依托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国税网站、新闻媒体、山东国税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重点对新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评价方式、激励措施以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升级山东国税网上办税平台和网上办税平台手机版,纳税人身份验证登录后可显示自身纳税信用级别;各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信用级别证明打印服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参与省政府牵头组织的“诚信鲁商”倡树活动,积极争取与人民银行等外部门的携手合作,从制度和机制层面促使纳税信用管理与金融管理服务达成合作。与光大银行济南分行达成了税银合作协议,立项开发并联合推出了集信息交换、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税银公众服务平台”,供有贷款融资需求的企业免费使用。通过建立“税银公共服务平台”,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合作,让丰富的税收信息资源与银行金融产品对接。目前“平台”访问量为3457户次,申请用户738户,税务端审批通过514户,银行审批放款29户,累计贷款800万元。
 
    三是系统上下共同发力。全省16市根据本地实际,积极与银行等金融部门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如滨州市国税局联合农村信用社推出“税银通”项目,对信用等级达到两家单位纳税信用、信贷信用等级双A企业,给出放宽信贷条件限制、降低利率、提高信贷额等扶持措施,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济南高新区国税局与齐鲁银行合作,对连续三年(含)按时、足额纳税,且年纳税总额均在30万元(含)以上或近两年内连续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级别的企业,进行审核后对其提供不高于其近3年平均纳税额度3倍资金支持,用于满足其临时性周转需求的贷款业务;济南历下国税局与恒丰银行合作做好纳税信用A级企业信息的数据交换工作,优先为A级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银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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