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行、从严治行”,进一步提高辖区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根据分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济银发〔2015〕49号)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行从严治行的指导意见》(济银发〔2015〕143号)文件精神,人行济宁市中支制定实施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行从严治行建设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济宁银发〔2015〕78号)。
《实施意见》明确了中心支行全面推进依法治行从严治行三年规划的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重点突出了依法治行从严治行力求达到的基本目标,即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完善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行从严治行的主要内容。同时,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设计了任务分解表,明确了目标、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为中心支行全面推进依法治行从严治行提供了更为直观的指导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