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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20条金融新政
发布日期:2015/11/19 来源:
    山东省金融网讯   新注册的法人机构最高可给予1亿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设立青岛市金融创新奖,对新引进的金融和财富管理高端人才给予安家补贴……昨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金融办获悉,此次金融新政策亮点不少,例如政策覆盖面更广泛、鼓励金融创新成为新亮点、对金融人才奖励更大。《措施》自2016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1231日。
◆ 聚集金融资源:
  在聚集金融资源方面,对在青岛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值得一提的是,一次性补助额度之高创我市新的纪录。据悉,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含50亿元,以下按此类推)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亿元。另外,从50亿元至10亿元以下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补助。
  同时,自开业起5年内,视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给予适当补助。新设立、迁入金融机构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鼓励机构注册所在区(市)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或给予补助;自建或购置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对此,青岛市金融办副主任王锋受访时说,此次金融新政策支持重点更突出。新政策重点突出了对法人金融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奖励,对法人金融机构给予重奖,如新注册的法人机构根据注册资本情况,最高可给予1亿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比原政策进行了大幅提升,达到国内最优水平。
 
随着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发展,一批优质金融机构也争相落户青岛。
 ◆ 鼓励金融创新
  为了促进金融创新,《措施》设立青岛市金融创新奖,共包括三大奖项。一是创新贡献奖,二是项目创新奖,三是研究创新奖。
  据了解,QDLP基金在青岛也在陆续试点推进。今年10月份,英国进益资本在崂山区成立QDLP基金,总规模3.5亿美元。进益资本是青岛市首批5QDLP试点企业中唯一外资机构。
  ◆ 壮大资本市场:
  近年来,青岛市一直非常重视资本市场的开拓。据青岛市金融办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已有境内外上市公司40家,数量跃居全省第一。接下来,青岛市又推出系列“大招”,继续扶持企业加入资本市场。
 《措施》显示,在壮大资本市场方面,青岛市对拟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企业,其发生的券商、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项目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按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的0.2%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市的企业,其发生的券商、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项目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市级重点拟挂牌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按照不超过改制挂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审计、评估、律师、验资、推荐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总额的7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70万元。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实现直接股权融资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3‰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此外,青岛市将采取基金园区、基金家园、资本大厦等形式,加快基金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公益慈善基金,加强基金业与慈善公益事业融合发展。
  ◆ 吸引金融人才
  “人才就是核心竞争力,人才是兴业之本。”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在青岛推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中,他认为人才的作用不容忽视。因此,为支持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引进金融和财富管理高端人才,我市也出台吸引人才落户的优厚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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