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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企业因中韩自贸协定减免税款300万元
发布日期:2016/7/21 来源:
    日前,记者从烟台海关驻龙口办事处获悉,截至630日,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半年,龙口口岸在中韩自贸协定下受惠进口韩国原产商品1.4亿元人民币,减免税款300万元人民币,主要进口商品为液体硫磺、轻循环油和硫酸。
 
    随着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韩国进口商品关税逐步下降,该市对韩贸易企业获益日益增加。据龙口海关统计,今年前5个月,龙口共计12家进口企业享受了中韩自贸协定税款减让。就主要进口商品液体硫磺而言,仅在龙口口岸就减免关税212.27万元,直接导致企业同期进口量提升十二个百分点。“半年来,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切切实实使企业感受到了实惠。尤其71日后中韩原产地实现了联网,减少了原产地证书流转成本,企业不必再因正本原产地证书未到,缴纳高额保证金来做担保,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龙口港外轮代理公司经理王楚介绍。
 
    为保障中韩自贸协定顺利实施,烟台海关驻龙口办事处多次举办中韩自贸协定联网报关单填制培训班,并通过大屏幕、宣传栏、新媒体等方式对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电子联网进行宣传;在通关科设置中韩自贸协定执行专岗,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货物的进出口通关业务,保障货物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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